财务物价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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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财务物价处内辖财务办公室、住院收费处、门诊收费处,共计28人,其中:财务办公室7人,收费处21人;中级职称5人,初级职称及以下人员23人。
处 长:冯艳秋(会计师):负责财务物价处全面工作
副处长:苏志超(会计师):负责财务办公室部分工作
副处长:马亚杰: 负责收费处的全面工作
负责人:张井魁: 负责住院收费处部分工作
财务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,每年坚持全员业务培训,知识更新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,服务理念,团结协作,努力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,为临床一线及病人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。通过实行严格的会计监督,制止不合理,不合法的开支,为医院降低成本,增加效益。
(1)严格贯彻执行会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制度等,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;建立并严格执行医院内部会计管理制度,规范会计工作程序。
(2)加强资金管理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;合理组织收入、规范医疗收费,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支出。
(3)计账册,进行会计核算,及时提供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会计信息。
(4)认真编制并执行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,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专题分析、半年和年度综合分析,并形成财务分析报告;按规定及时报送会计报表、年度财务决算和会计报表附注、财务状况说明书。
(5)发挥会计控制和监督作用,对医院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、合理性、有效性进行监督;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。
(6)加强对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,规范财产物资的申购、领用、报废等审批程序;配合有关部门对医院财产的监督管理,定期督促清查盘点,防止财产物资的积压、浪费和流失。
(7)负责往来款项的核算和管理,及时催收、结算各种应收账款和清理各项应付款项。
(8)按时完成工资及福利性补贴的发放任务;负责公积金、失业保险金、养老金、医疗保险金、个人收入所得税等税费的扣缴工作;准确编制并及时报送工资月报表和年度报表。
(9)负责绩效工资核算工作,按时完成绩效工资发放任务。
(10)负责成本核算工作。财务处对各科室提供的数据进行整理,准确、及时地计算医院的成本费用和消耗,客观反映不同服务对象的医疗耗费,控制成本,提高效率;做好成本分析和考核,按时报送成本核算报表。
(11)负责医院各类收费票据的管理。严格按规定办理收费票据的购置、领用、核销手续;每月编报收费票据收、发、存报表和已领未销号收费票据明细报表。
(12)完成医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临时性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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