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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

医院人事处是贯彻执行医院及上级部门有关人事、人才、职称、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规定,制定院内人事管理、职称评聘、工资福利、考核奖惩等方面的规章制度,负责医院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。 其主要职能是:

1.在院长的领导下,按照医院的发展要求,做好人力资源的规划与配置。编制医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,经医院办公会议批准,负责组织实施。

2.负责制订并不断完善医院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、监督执行。

3.负责医院员工的招聘及岗前培训等工作。

4.负责院内的人事调配、转正定级、退休、辞职等事宜。

5.根据国家有关职称管理的规定,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推荐、申报、考试晋升等工作。制定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考核与管理办法,根据岗位需要实施考核与聘用工作。
    6.负责医院各级各类人才申报、选拔及培养工作。
    7.对职工进行劳动纪律及法规教育,负责全院的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,审查办理各种请假手续。

8.根据国家工资调整政策,办理工资调整审批手续及津贴、补贴发放工作。
    9.准确及时地完成各种人力资源统计报表。
    10.负责医院人事档案的归档、整理、统计等管理工作。
    11.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人事管理方面的工作。

医院人事处现有工作人员3名,其中处长1名,科员2名。

处    长:齐秀会

科    员:陈桂君  王  頔

办公地点: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7号楼3楼

电    话:022-29262206   022-29262002  

Email:   bdyyrsc@163.co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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