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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设备处

医疗设备处是医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,在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、立项论证、维护保养、报废鉴定等相关工作。其职责范围主要有:

一、负责全院的医疗设备的管理策划,并组织具体实施,对医疗仪器的质量进行监督、检查和考核。

二、负责办理大型医疗设备的报批论证、调研考察、招标采购、安装验收。

三、负责对已购入的医疗设备进行质量跟踪。

四、负责全院医用耗材的供应。

五、对购入的医疗设备和耗材实行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。

六、负责医疗设备的定期维护、保养与更新,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,提高医疗质量。

七、严格遵守检验项目以及检验仪器的操作规程,及时淘汰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。

八、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资料档案,并及时收集归档各项使用维修资料。

九、了解各科室的设备使用情况,发现问题后及时上报。

 

医疗设备处现有工作人员7名,处长1名,副处长1名,科员5名。

处长:张志娟

副处长:方胜儒

科员:高丽莉、赵淑慧、林剑鸣、韩思、徐彤

办公地点: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7号楼西侧

联系电话:292620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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